《合同法》借款合约部分第十二章 借款合约 第一百九十六条 【定义】借款合约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届满归还借款并缴纳利息的合约。第一百九十七条 【合约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约使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誓约的除外。借款合约的内容还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偿还方式等条款。第一百九十八条 【合约的借贷】议定借款合约,贷款人可以拒绝借款人获取借贷。
借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 【借款人获取其真实情况的义务】议定借款合约,借款人应该按照贷款人的拒绝获取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二百条 【利息的预先扣减】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减。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减的,应该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归还借款并计算出来利息。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违约责任】贷款人并未按照誓约的日期、数额获取借款,导致借款人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借款人并未按照誓约的日期、数额缴纳借款的,应该按照誓约的日期、数额缴纳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贷款人按照誓约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用于情况。借款人应该按照誓约向贷款人定期获取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用于的容许】借款人并未按照誓约的借款用途用于借款的,贷款人可以暂停派发借款、提早交还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 【利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上限确认。第二百零五条 【利息的缴纳】借款人应该按照誓约的期限缴纳利息。对缴纳利息的期限没誓约或者誓约不具体,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无法确认,借款期间反感一年的,应该在归还借款时悉数缴纳;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该在每期满一年时缴纳,剩下期间反感一年的,应该在归还借款时悉数缴纳。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归还期限】借款人应该按照誓约的期限归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誓约或者誓约不具体,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无法确认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第二百零七条 【逾期利息】借款人并未按照誓约的期限归还借款的,应该按照誓约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提早偿还债务借款的利息计算出来】借款人提早偿还债务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誓约的以外,应该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出来利息。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偿还期限期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人展期。
贷款人表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二百一十条 【大自然人间借款合约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约,自贷款人获取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大自然人间借款合约的利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约对缴纳利息没誓约或者誓约不具体的,视作不缴纳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约誓约缴纳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背国家有关容许借款利率的规定。
本文来源:悟空体育官方网站入口-www.nbqiaoge.com